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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实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专员制度

导语:直通北交所消息  近日,江苏省工信厅在全国率先下发了《关于实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专员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显示,江苏为全省每家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配备1名服务专员,高质量服务“专精特新”企业发展。 据了...

直通北交所消息  近日,江苏省工信厅在全国率先下发了《关于实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专员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显示,江苏为全省每家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配备1名服务专员,高质量服务“专精特新”企业发展。

据了解,目前,江苏省共培育创建285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38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培育认定1998家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带动市县培育各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近两万家。

此次出台的“专精特新”专员服务制度,将按照“分级服务,属地管理”的原则,为全省每家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配备1名服务专员,每名服务专员联系的“专精特新”企业不超过5家。服务专员原则上应从具有中小企业服务经验、组织沟通能力较强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选派。

《通知》明确,服务专员工作主要由涉企诉求受理、惠企政策速递、助企资源对接、促企能力提升、护企权益保障等五部分组成,并要求服务专员每月联系企业不少于一次,每年现场实地走访不少于三次。

此外,江苏省工信厅还将建立服务专员“四个一”服务机制,包括一个服务专员库、一个服务专班、一个服务专家组、一个服务工作联系群,健全完善精准高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完)

来源:直通北交所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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