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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赋能“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

导语: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经济沿着高质量发展的新轨道稳步向前,为实现民族复兴、实现共同富裕不断奠定坚实基础。省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提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是经济高质量发展,重中之重是产业转型。“专精特新”企业是山西产业转型的生力军,是...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经济沿着高质量发展的新轨道稳步向前,为实现民族复兴、实现共同富裕不断奠定坚实基础。省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提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是经济高质量发展,重中之重是产业转型。“专精特新”企业是山西产业转型的生力军,是山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促动力。山西适时推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方案》《山西省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20条措施》《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评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通知》等系列文件,把扶持“专精特新”企业作为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专精特新企业是指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特征的工业中小企业,企业规模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的规定。其中“专”指专业化与专项技术;“精”指产品的精致性、工艺技术的精深性和企业管理的精细化;“特”指产品与服务的独特性与特色化;“新”指自主创新、模式创新和新颖化。

“专精特新”企业是区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依托,是产业链和供应链的主要柔韧连接环节,是产学融合的主要研发主体,是产融融合的重要投融资客体,是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构成部分。据统计,截止到2021年第三季度,山西省共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1019家,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105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0家,国家级重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6家,国家级重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6家。

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企业、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加快未来产业集群化规模化,需要有一大批争先进位的“专精特新”市场主体创新引领、独占鳌头、做优做强,成为力推山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和小巨人企业。由政府主导金融赋能“专精特新”企业是山西发展新业态、探索新模式、实现产业优化升级的理性选择,为此应建立和完善金融支持山西高质量转型发展长效机制,实现金融赋能“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

建设产业金融小镇,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集聚发展。产业金融集聚区具有规模效应,可以有效提升金融对于地区和跨地区资源的支配效率。相关部门可以通过提供优质的人力资源、先进可靠的电信设施、良好的监管环境和税收制度、充足的教育和医疗资源等,来吸引各类金融机构聚集在产业小镇或产业园区内,形成产业金融集聚区。以晋北、晋南、晋东南建设高质量城镇圈为依托,各县(区)围绕本地优势产业布局和主导产业方向,打造一批金融+“专精特新”特色园区。引导“专精特新”企业围绕产业链开展上下游引资活动,对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项目,在配套设施、降费减税、土地出让、资金融通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支持将老旧厂房等存量产业空间改造为企业研发或生产用房,符合条件的改造项目给予固定资产投资补助或贴息支持。支持在小镇建设共享制造和中试打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撑平台,按实际建设投入给予资金补助,并根据服务绩效给予奖励。

发展股权融资,助力“专精特新”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利用各级政府投资基金,重点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设立“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基金、“专精特新”产业专项发展基金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等,引导更多金融资本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示范作用的重大转型项目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建立项目信息共享机制,积极向各级政府投资基金推送“专精特新”企业股权融资需求,开展多层次融资对接活动。用好北京股权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为企业提供挂牌展示、托管交易、投融资、培训辅导等服务。做好企业上市梯度培育和分类指导,设立企业上市服务专员,点对点为企业提供全过程服务。优化上市办理服务,统一出具市场监管、公积金、环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规划、卫生健康、应急、住建、保密、文化执法、城管执法和军民融合等合法合规信息查询结果。

完善债权融资体系,满足“专精特新”企业融资需要。强化政府主导下的直接融资行为,支持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通过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信托、融资租赁、票据交易等方式实现直接融资。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推出“专精特新贷”,满足“专精特新”企业不同阶段的资金需求。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发“专精特新保”,降低综合费率,实施“见贷即保”。鼓励保险机构推出“专精特新险”,提供信用保证保险产品。探索推动“专精特新”园区贷、集合债等金融产品创新,鼓励担保机构提供增信。推进商业银行为“专精特新”企业开辟信贷绿色通道,并纳入重点服务名单。

发展区块链+供应链金融,实现“专精特新”企业资源整合。供应链金融丰富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主要有两大类,一者是基于企业主体的信用评价所做的融资,二者是基于贸易过程的合理性所做的融资。推动“专精特新”企业与大型龙头企业对接合作,支持龙头企业围绕供应链上下游开展股权投资、信用和票据融资。

探索绿色金融通道,创新个性化金融产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积极争取总行/总部旗下的证券、信托、租赁、基金、保险等金融资源支持,充分发挥金融“加速器”和“输血站”的作用,推进资产结构、产权、利率、金融产品市场化,逐步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多种类金融机构相互并存、互为补充的产业金融生态圈。综合利用各种金融工具,采取“信贷+基金”、融资租赁、股权融资、贷投合作、直投等方式扩大“专精特新”企业融资规模。

来源:山西日报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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