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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实施风险补偿

导语:创头条消息,近日,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端峰会暨2021年产业资本服务对接大会在烟台举办。会上发布《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实施细则》。《细则》明确省财政资金给予合作银行不超过30%本金风险补偿,支持开发“流动资金信用贷款”“上...

创头条消息,近日,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端峰会暨2021年产业资本服务对接大会在烟台举办。会上发布《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实施细则》。《细则》明确省财政资金给予合作银行不超过30%本金风险补偿,支持开发“流动资金信用贷款”“上市培育贷款”“中长期贷款”三个信贷产品,可分别享受最高3000万元、5000万元和1亿元不等的资金扶持。

 《细则》中明确表示将设立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资金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贷款支持对象为经省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其中包括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省级“专精特新”等等。合作银行负责按照要求制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信贷服务方案、开发专属产品,按规定申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积极尽责开展已补偿贷款项目处置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各项审计、监督、绩效评价等工作。

 此外,在有关补偿程序方面,《细则》提出合作银行与项目库内“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由对接,企业自主提出贷款申请。合作银行独立审核和发放贷款,做好企业融资服务,提高管理效率,防范贷款风险。

 另外,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逾期认定为不良后,应统一汇总系统内各分支机构符合补偿条件的小微企业不良贷款情况,于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风险补偿申请并汇总报送省工信厅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风险补偿项目,向省财政厅提出风险补偿资金拨付计划。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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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头条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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